來看【壯麗70年·奮斗新時代——新中國崢嶸歲月】專欄。1955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后建立的第一個省級民族自治地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宣布成立。到1965年,加上新中國成立前就已經成立的內蒙古自治區,我國一共建立了五個民族自治區。
在統一共和國的框架內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新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在起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時,考慮到我國漢族占人口的絕大多數,各民族呈現出“大雜居、小聚居”的特點,中共中央決定在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經過黨和政府的努力,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新型民族關系開始形成,民族地區的社會經濟文化都有了很大進步。
編輯:楊 瑩
責編:許志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