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上午10時許,紫金縣公安森林分局接縣防火視頻監控中心工作人員報稱:敬梓鎮正聯村范圍有人拜山燃放煙花爆竹。接警后,森林民警火速趕赴現場調查取證,經走訪群眾,確定拜山燃放煙花爆竹是廖某鵬所為,并于當晚7時許將其控制。
經查實,當天上午9時,廖某鵬組織其家人前往該村擔水塘山嶺拜祭祖墳并燃放煙花爆竹,違反了《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縣公安局批準,對廖某鵬依法做出行政拘留5日決定。
4月6日上午9時30分,辦案民警前往敬梓鎮敬梓村進行森林防火巡查時,發現村民廖某良正在其屋背山嶺祭祖并燃放煙花爆竹,遂依法對其進行有效控制。經縣公安局批準,森林公安對廖某良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決定。
針對森林防火的嚴峻形勢,我縣森林公安機關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一切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我縣生態安全。
編輯:楊瑩
責編:黃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