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長朋友看過來
近日
我市公布了截至2025年1月10日
河源市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
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雙減”政策
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
請掃二維碼獲取詳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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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各縣(區)校外培訓機構
“白名單”(共271所)
2025年寒假期間
關于校外培訓致家長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長朋友:
2025年寒假將至,為鞏固“雙減”工作成果,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負擔,共同營造校外培訓清朗環境,讓孩子們度過一個安全、健康、充實、快樂的寒假,我們向廣大家長發出如下溫馨提示:
一、樹立正確教育觀念。寒假是學生調整學習狀態的黃金時期,也是家長與孩子深入交流、拉近親子關系的寶貴機會。請家長關懷孩子成長,關注孩子心理健康,理性看待校外培訓的作用,注重孩子全面發展,讓孩子充分享受假期的樂趣,確保孩子能以飽滿的活力迎接春季學期的學習生活。
二、遠離違規學科類培訓。根據“雙減”政策要求,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間,任何機構和個人均不得開展學科類培訓。家長在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不要安排孩子參加學科類培訓,不參加以托管、研學以及“一對一”“高端家政”“眾籌私教”等名義開展的各種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
三、選擇合規培訓機構。家長在選擇校外培訓機構時,認真查驗機構是否具有合法資質,選擇“證照齊全”(即具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且具有《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的機構。同時,還要認真查看培訓場所環境及安全保障情況,消防設施是否齊備有效、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等,確保參加培訓期間孩子的人身安全。
四、謹慎繳納培訓費用。家長不要一次性繳納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繳納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預收費用,且不要超過5000元,繳費前請確認收款方單位名稱與機構證照、培訓合同上的名稱是否一致,不要轉賬給個人賬戶。在選擇校外培訓機構時,優先選擇采用“先學后付”收費模式的機構,及時與機構簽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并妥善保管合同,以便在發生糾紛時依法維權。
尊敬的家長朋友們,讓我們共同攜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構建和諧教育生態,一起守護孩子健康快樂成長。
2025年寒假期間
致全市校外培訓機構告知書
全市各校外培訓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
2025年寒假將至,為持續鞏固“雙減”成果,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確保學生度過一個健康快樂的假期,我們向全市各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發出如下提醒:
一、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校外培訓機構要切實增強安全意識,把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嚴格落實《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確保培訓場所配齊消防安全設施設備,暢通消防安全通道。要定期開展宣傳教育、疏散演練等,開展安全自查自糾,完善消防疏散應急預案。要加強日常管理,確保營業期間每2小時開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
二、不得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根據“雙減”政策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寒假期間任何形式的學科類校外培訓都屬于違法違規,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咨詢、文化傳播、住家教師、眾籌私教、國學素養、思維訓練等名義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
三、規范收取培訓費用。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收費賬戶、項目與標準要按要求公示,不得使用個人賬戶收費,鼓勵采用“先學后付”收費模式。校外培訓機構應與培訓對象或其監護人簽訂培訓服務合同,應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據實開具發票,認真履行服務承諾,接受家長合理退費要求。
四、嚴禁舉辦和參加違規競賽。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實行清單制管理,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已分別公布《2022-2025學年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名單》《2022-2025學年廣東省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競賽活動名單》。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違規舉辦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堅決抵制、不組織學生參加未經審核違規開展的“黑競賽”,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
希望全市廣大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貫徹落實法律法規有關要求,不斷規范培訓行為,誠信經營,健康發展,推動校外培訓服務質量和水平穩步提升,切實保障學員和家長的合法權益。讓我們攜手合作,共同打造規范健康有序發展的教育培訓生態,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
一審:田靜雯
二審:蔡曉璐
三審:巫洪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