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9年5月1日是《河源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條例》(下稱《條例》)正式實施的日子,從此以后,河源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丟棄、拋撒、堆放、焚燒農村生活垃圾……我市打響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保衛戰。
我市的第二部實體法為何聚焦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條例》有哪些亮點?《條例》實施對河源農村環境的改善以及鄉村振興工作有哪些推動作用?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市住建局有關負責人,對《條例》分3期進行解讀。今天,我們繼續看第2期的解讀內容。
建設美麗宜居新農村垃圾治理是關鍵
《河源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條例》是我市2015年9月取得地方立法權后制定的第二部實體法規,對農村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運輸、處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標志著我市農村生態環境保護邁入法制化新階段,清理農村生活垃圾,換來美麗宜居鄉村。
據悉,《條例》的出臺旨在,進一步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防治污染,保護農村生態環境,推進美麗宜居鄉村建設?!稐l例》共有五章三十八條,思路清晰、目標明確、內容詳實、針對性強,包括適用范圍、管理職責、資金保障、分類處理、上門收集、保障監督、打擊非法轉移垃圾、法律責任等八大方面內容,較好地解決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所存在的問題。是一部符合河源經濟社會的發展需求,具有河源特色,質量較高的專門規范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地方性法規,這部法規也得到了省人大的充分肯定。
規范農村生活垃圾治理保護生態環境
近年來,我市深入貫徹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整治人居環境,努力建設“記得住鄉愁”的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在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我市部分地區仍存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工作滯后、管理工作不到位等現象,大量生活垃圾無序丟棄或露天堆放,對環境造成了污染;大部分農村地區垃圾處置設施仍難以滿足實際需求,農村生活垃圾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各環節銜接機制不完善,農村“臟、亂、差”的現象普遍存在。
不僅如此,在大力整治農村生活垃圾實踐中,我市出現了部門主體權責不清等問題,由于實行多頭管理,導致各個部門在協調過程中形成了管理上的盲區,不利于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開展。加之我市還存在對非法向農村傾倒垃圾的處罰力度不足的問題,我市地處山區,常有其他地區的企業違法運輸垃圾到我市轄區的農村傾倒,加重了農村垃圾處理的負擔。
為有效解決上述問題,市人大聯合市住建局等相關部門根據上位法的規定,結合群眾對農村生態文明建設的期盼和我市的實際情況,對農村生活垃圾治理作出更加具體的規定,進一步規范農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和更好地保護我市農村生態環境。
確保農村垃圾處理常態化
《條例》出臺的目的就是希望通過出臺有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強的地方性法規,增強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可行性與實效性?!稐l例》詳細規定了市、縣(區)、鄉鎮政府和村委會職責,避免權責不清,明確各個部門在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過程中的責任,確保農村生活垃圾的日常收運處理工作有專門的機構開展,有專職的人員負責,確保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序進行,努力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制度化、規范化運作,切實提高工作的實效。
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關鍵要解決經費問題,《條例》不僅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建立資金投入和保障機制,保障垃圾管理經費,確保農村垃圾處理常態化還鼓勵有條件的村委會按照村民自治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以“一事一議”方式收取垃圾處理費用,補充財政投入的不足。
《條例》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完善了垃圾處理配套建設,健全了農村垃圾收運處理體系?!稐l例》中規定,要建立健全市、縣(區)、鄉鎮、村四級環境衛生管理體系,完善農村垃圾保潔、清運和管理等制度,配備適當人數的保潔員隊伍,推行上門分類收集制度,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通過招投標、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到農村保潔和垃圾收運處理工作,形成市、縣、鎮、村齊抓共管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理工作新格局。在全市推廣符合河源市實際的垃圾分類方式,要求縣(區)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建設與垃圾分類配套的基礎設施,在垃圾收運處理的各個環節上全面支持和促進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
編輯:田靜雯
責編:黃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