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順民心”系列報道之三
攔停汽車將司機控制后,毆打、劫財,還冒充派出所工作人員要被害人家屬拿錢贖人——
惡勢力犯罪受害者:打得好!
民警:這個惡勢力犯罪集團打掉了,你有什么感想?
受害人:對你們表示感謝,打掉了好。
民警:對當前的社會治安,你覺得怎么樣?
受害人:感謝你們,這是很好的處理結果。這個肯定好了。過了那么長時間,還能抓得到。
民警:你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有什么意見和建議呢?
受害人:這個好,我們百姓現在出去都能感覺到更安全了。這個肯定好了。
以上是龍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近日致電梅州市民賴波挺(化名)進行回訪時的對話。賴波挺是以楊某青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違法犯罪的受害者之一。龍川縣公安機關打掉惡勢力犯罪集團,他表示贊許。
警方梳理舊案, 發現涉惡線索
線索摸排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首要環節。2018年年初,龍川縣公安局民警對舊案進行重新排查梳理,發現一宗發生于2011年5月的搶劫案涉及田心一個團伙,該團伙成員楊某青等人在逃。掃黑除惡,除惡務盡,漏網之魚豈能放過!龍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展開深挖擴線,經進一步梳理排查,發現該案嫌疑人還曾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盜伐林木的犯罪行為。龍川縣公安局領導對該案高度重視,成立專案組,對在逃疑犯組織追捕,于2018年1月將楊某青抓獲。
警方深挖徹查,查明案情真相
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龍川縣警方一方面加強審訊力度,另一方面重新對案件情況進行調閱研判,重新深入走訪,充分運用傳統與現代偵查手段,最終查明楊某青經常與同伙在龍川縣田心鎮區域內多次實施強迫交易、搶劫、盜伐林木等違法犯罪活動,并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聚眾造勢,威脅、恐嚇村民,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2011年5月22日,龍川縣黎咀鎮一居民將木材運送到田心鎮買方店門,恰逢下雨,于是到買方店里喝茶。犯罪嫌疑人楊某青及其團伙4名成員分乘兩部車趕到,叫賣方將木材轉賣給該團伙未果后,將賣方的車輛砸壞。
2012年6月6日凌晨,賴波挺和同伴賴輝(化名)從梅州興寧市駕駛兩輛汽車行駛至龍川縣田心鎮東江村一路段時,被犯罪嫌疑人楊某青及其團伙成員攔停。楊某青等人將車攔停后,持刀逼賴波挺、賴輝下車,并搶走車鑰匙,對兩人進行毆打。犯罪嫌疑人楊某青及其團伙持刀掛在賴波挺、賴輝的脖子上,逼兩人分別上了該團伙成員開來的兩部車。在車上,賴輝被毆打并被搶走身上的700元現金及手機一部,被蒙住眼睛、捆住手腳。后來,該團伙又用車將賴波挺、賴輝拉到偏僻的山野。賴輝乘該團伙不注意,逃脫了控制。賴波挺則被該團伙成員再次毆打,并用電擊棒電擊,逼迫他說出銀行卡密碼。犯罪嫌疑人楊某青、黃某紅等人還打電話到賴波挺家,冒充派出所工作人員要求家屬拿5萬元來贖人。早上7點許,楊某青等人因怕賴輝報警,便將賴波挺及他們的兩輛車開到田心鎮,隨后逃離。賴波挺、賴輝好不容易匯合后,發現放在車上的4000元現金被搶走,車上的輪轂等物也被搶走。
2012年6月29日,犯罪嫌疑人楊某青及其團伙楊某輝、黃某紅等人開車到鐵場鎮雙豐村一山崗上裝載被盜伐的樹木時,有人報警。龍川警方組織民警當場抓獲黃某紅,楊某輝、楊某青等人則逃脫。經龍川縣林業局技術鑒定,楊某青等人到雙豐村烏頭崗盜伐林木達8.2畝。
利劍出鞘鐵腕除惡 惡勢力犯罪集團被法辦
2018年7月11日,龍川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楊某青涉嫌搶劫罪、盜伐林木罪一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某青經常與同伙在龍川縣田心鎮區域內多次實施強迫交易、搶劫、盜伐林木等違法犯罪活動,并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聚眾造勢,威脅、恐嚇村民,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青的行為嚴重擾亂當地治安和社會秩序,將其認定為惡勢力犯罪,依法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楊某青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00元;以盜伐林木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總和刑期6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宣判后,被告人楊某青表示服判,此案于2018年7月27日生效。
該惡勢力犯罪成員黃某紅、楊某輝分別在2012年6月、2012年8月23日因參與搶劫、盜伐林木被龍川警方抓獲。2013年1月30日,被告人黃某紅因犯搶劫罪、盜伐林木罪、強迫交易罪被龍川縣人民法院判處刑期六年,決定執行有效徒刑五年,并處罰金10000元。被告人楊某輝因犯搶劫罪、盜伐林木罪被龍川縣人民法院判處刑期八年,決定執行有效徒刑七年,并處罰金11000元。
河源晚報記者 蘇遠龍 通訊員 李燕南 黎勁 鄒俊賢
盜伐林木
繳獲的作案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