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龍川縣出現了多起停放在路邊的貨車蓄電池被盜的情況,經過縝密偵查,近日,龍川縣公安局民警破獲系列蓄電池被盜案,抓獲犯罪嫌疑人三名,并帶破此類案件20余起,成功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
今年1月份以來,龍川縣公安局打擊盜搶專案小組陸續接到群眾報警,稱停放在路邊的貨車、三輪車蓄電池被盜。
事主 鄭某:
我們車的電池是去年3月份不見的,同事去上班的時候發現貨車電池不見。當時我們就及時報警了。
接到報警后,龍川縣公安局高度重視,迅速開展偵查工作,在調查中,辦案民警發現,龍川縣佗城鎮大江村、老隆鎮大地街和水貝轄區等地也發生了類似案件,辦案民警及時調整偵查思路,結合案件夜晚發案的特點,將多起案件串并偵查。
辦案民警 黃濱強:
犯罪嫌疑人都是選擇在凌晨的時候作案,作案對象多為停放在路邊的大型貨車;選擇步行作案,在行走過程故意穿街過巷,躲避攝像頭;針對蓄電池價值較小、作案后事主可能不報案的心理瘋狂作案。
辦案民警通過監控錄像發現,2月25日凌晨1時許,兩名可疑男子出現在案發現場,合力將電池盜走分批并運送至205國道對面路邊;凌晨5時許,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駕駛三輪摩托車從老隆鎮往電池堆放點聚集,后三人通過三輪車將盜竊得手的電池往老隆鎮方向運走。
3月13日,辦案民警抓獲了犯罪嫌疑人廖某(男,53歲,四川人)和張某(男,42歲,梅州人)。3月15日,犯罪嫌疑人龐某(男,23歲,廣西人)也最后落網。經審訊,三人對合伙從2018年2月份至2019年3月份,在龍川縣多次盜竊電動三輪車電瓶、大型貨車蓄電池的事實供認不諱。
犯罪嫌疑人 龐某:
因為偷電池比較簡單,想到他們不會報案。現在感到很后悔,今后不會這樣做。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張某、龐某因盜竊罪已被龍川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處理中。公安機關呼吁尚未報案的事主盡快到各轄區派出所報案。
辦案民警 黃濱強:
不論案件大小,所有涉及到群眾財產安全和切身利益,我們公安機關都會進行處理。
龍川臺記者:張劍東 魏翠群
編輯:吳鈺琪
責編:許志武